摘要
《能源法》担负着能源发展转型与推动建立互补型经济治理结构的重任,使得《能源法》起草是一个立法过程,更是一个政治过程。《能源法》制度设计中涉及能源战略与规划,确立大部制政府部门及其职能,建构公平并有效率的多元投资主体能力,确立能源竞争与反垄断规则等重大制度变革,已经远远超出法学家与现行立法体制之所能,必须由政治家抉择。政治智慧是《能源法》走出立法困境的必由之路。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3-14,共12页
Law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能源法律制度研究>(06BFX038)
上海市第三期重点学科经济法学(S30902)
上海市"高水平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085工程)"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