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理论为基础,针对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还贷困境及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在现行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模式的基础上引入企业这一主体,提出贫困大学生助学就业联动模式的构想。政府作为制度的建立者、监管者和支持者,在校方的协调下,企业和贫困大学生签订助学与就业合同,贫困大学生的学费由企业承担,大学生毕业后到资助企业就业并接受企业每月从薪酬中扣除资助费用,但每月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的20%(不计利息)。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43-147,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重点课题(编号:ZY2010Z01)
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课题(编号:2011B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