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于2008年初正式启动,2009年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大部制成为此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导向和总方向。实行大部门制,就是在行政机构设置中,把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的相同或者类似的职能归并为一个部门履行,减少部门职责交叉事项和多头管理,变部门之间协调为部门之内协调。这既可以精简机构,又可以减少部门间的协调困难,提升政府的公共行政效能和水平。此次机构改革后,黑龙江省市(地)及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设置出现了新情况。
出处
《黑龙江民族丛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42-45,共4页
Heilongjiang National S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