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周有光的文字类型"三相"说认为,文字有"符形相"、"语段相"和"表达相",文字按照"三相"综合可以分为表形、形意、表意、意音、表音、音节、辅音、音素诸种文字。这种分类法是混乱而不科学的。它不仅在"三相"界说方面存在"三相"名称变化不定、"符位相"分类缺乏统一的标准、"语段相"的界定混淆了语言段落与语音段落、"表达法"的说明误解了字符表达语言的方法等毛病,而且在文字类型分类方面,还存在分类标准冗余重叠、类型归类没有分清分类层次、"表达法"分类混淆了文字的"表达法"与"造字法"分类、"表意文字"类型观错误等缺陷。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232-235,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