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责官员的复出不仅关系问责制的实施效果,而且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应当慎之又慎。现实中,由于缺乏刚性制度约束,"可以"复出异化为"必然"复出、"应当"复出中的"正当"缺位及"正当"复出偏离"善"价值等失范现象,消解了行政问责制的权威,滋长了暗箱操作的腐败空间,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为此,应构建完备的官员复出实体制度,作出严格的官员复出的程序性安排,对问责官员复出进行全程监督,以规范官员复出。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08-112,共5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1CZZ034)
负责人伍洪杏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0C0865)
负责人伍洪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