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腐败是典型的政治问题,但是腐败辩护却是典型的道德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为腐败行为提供合理化辩护的现象广泛存在,其中两种流行的腐败辩护模式应当引起理论界的重视:其一,诉诸善的目的的“善意的腐败”;其二,诉诸必要的恶的“肮脏之手”。两种腐败辩护模式共同体现了述行不一致的悖论式特征。但是,“善意的腐败”导致伪道德困境,进而带来新的道德混淆;而“肮脏之手”触及道德困境的实质,进而打开了如何从“应该”到“做”的探索路径。
出处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63-68,共6页
Philosophical Trends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09C-03)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0Q29)
广州市属高校科研项目(10A30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