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之一。大气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企业在清洁发展机制中的弱势地位等要求强化政府在清洁发展机制中的责任;而政府所拥有的公共权威以及人力资源优势等决定了政府有能力承担这种责任。现阶段,我国政府可以通过完善清洁发展机制管理体制、研发新的方法学、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咨询中介机构等方面来落实在清洁发展机制中的责任,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落实。
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20-22,共3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资助项目(10CX0500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