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渤海区域船舶压载水排放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而减轻这一危害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对船舶压载水排放进行港口国监控。目前,我国现有船舶压载水港口国法律监管存在着立法不完善、执法模式过于分散、各省市监管合作程度较低等问题。要着手完善船舶压载水排放的相关立法,处理好海事机关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加强环渤海区域各省市的合作,努力保护渤海海域的生态环境。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65-69,共5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BFX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