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务员内部行为规范是指由行政主体制定并实施的、仅对该行政主体所属公务员及其下级机关所属公务员发生效力,通过道德性约束和规定性约束规范公务员公务行为和非公务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作为晚近逐渐兴起的行政自制理论的实践机制之一,公务员内部行为规范能够通过树立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原则将其行为规范于一个理想的框架内,从而促进行政权的良性运转。通过对24部已经公布实施的内部规范所进行的调查表明,对规范事项、奖惩措施和追责程序等方面加以细化和完善,是增强该种规范控权能力的主要途径。
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51-158,共8页
Journal of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公务员内部行为规范中的责任机制建构"(HIT.HSS.2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