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北方丰水区,清前中期小清河中游沿线新城、高苑两县的水利纷争频繁且严重。康熙年间主要表现为清沙泊积水宣泄之争;康熙末年以降随着清沙泊积水的消退,纷争转而表现为清沙泊蓄洪之争,乾隆二十二年的"金万清捏控案"就是此类纷争的典型事件。纷争中分处两县的地方官吏、绅衿、民众各自构成了一个紧密的利益体,形成一种全面对抗的社会关系。省级官员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扮演了关键性角色。两类纷争实则均为避水纠纷,均体现了双方对农地问题的巨大关切。小清河中游一带的政区地理状况、地貌特征、环境因素、落后的行政运作方式导致的低执行力是纷争发生的四大深层原因。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2011年第4期62-72,共11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号:10YJC77004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