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四川省成都市农村的问卷调查,反映出农民在农地流转全过程中并没有真正成为流转主体。为尊重农民的意愿和保障农民的权益,本文认为,农地流转中必须建立起能够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建立起农村土地银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和完善农地流转的运行机制,规范和健全农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35-39,共5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研究:基于成都‘试验区’的实证分析"(编号:08xjy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