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对于缓解林农资金短缺,提高林业经营水平意义重大。从林权抵押产品设置视角分析抵押贷款期限、贷款比率、贷款利率、还贷方式与贷款对象等产品内容在服务实践中的局限性,提出合理确定抵押贷款期限、适当提高抵押贷款比率、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的林业贴息贷款制度等优化抵押产品设置路径选择,认为在高贷款利率前提下,以市场机制运作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并不适合作为林权抵押贷款服务的主要供给方,政策性银行应起主导作用。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11-119,共9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