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服兵役的义务是一种基于公民责任而产生的国家义务。对国家和公民关系的不同理解,直接决定着兵役义务的存在基础,也引导着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为主要类型的兵役制度的确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有本质不同的国家和公民关系,依法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我国的兵役制度呈现从义务兵役制向志愿兵役制过渡的发展轨迹。吸收高素质优秀青年参军入伍是新形势下公民服兵役义务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
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69-72,共4页
Journal of Xi'an Politics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