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私人刑事调查作为古老的自我保护与私力救济重要手段,它实现法制化在现代社会具备着厚重的经济学基础。一方面,私人刑事调查法制化体现了成本收益理论的基本要求;在另外一方面,私人刑事调查法制化还彰显了市场竞争理论的本质需要。
出处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135-137,共3页
Yunan Finance & Economics University 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基金
衡阳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衡阳市私人调查业的治理研究"(编号2010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