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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廷杖与谏诤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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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起明代的廷杖,使人不禁联想起这样一幅图景:封建皇帝一怒之下,廷堂之上立刻大棍交加,被打之人血肉横飞,不死即残;其法外刑罚之酷烈,令人触目惊心,而犯颜直谏不惜身家性命的鲠忠之臣又令人钦佩不已。为了对这种历史现象有进一步的了解,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廷杖的开始及其形成 据《隋书·刑法志》记载,最早在殿廷上打人的是隋文帝,其稍有不悦,即于廷上打人,一天数次。开皇十年(509),尚书左仆射高颍等劝说隋文帝,认为“朝堂非杀人之所,殿庭非决罚之地”,但他拒不接受。高颍等群臣便采取了请罪辞职的谏诤办法,迫使隋文帝撤去刑杖,按罪各付所司处置。
作者 李绍强
出处 《临沂师专学报》 1993年第2期75-7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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