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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独略同”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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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几年来,不少人主张以“详独略同”体现和反映地方特色,并奉为“至宝”和“灵丹妙药”.但实践的结果证明,它貌似合理,实则本末倒置,以偏概全,根本不会也不可能正确体现地方特色.而“求同存异”才是比较科学的做法.可贵处在于它能较好地体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整个客观事物进行研究分析.并把握重点,全面记述,从而达到反映地方特色,增强志书科学性、整体性和经世致用的目的.故“详独略同”不可取,应该休矣!
出处 《黑龙江史志》 1995年第1期59-61,共3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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