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篇 对传统理论的质疑在我国,尽管公安保卫工作“被当作一项专门学问对待”发端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但将公安学作为一门科学进行研究,则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十多年来,对公安学基础理论所进行的积极探索和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既有许多专题论文发表,又有许多部教科书和专著出版.尤其是近期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更代表了我国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新水平,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H型理论模式”,提出了公安主体、公安客体(又分为第一客体、第二客体)的概念体系,形成了以公安客体为一方,公安主体为一方,以及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为联结点的理论模式.图示如下:
出处
《政法学刊》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16-21,共6页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