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公民参与地方人大立法是有着深厚的政治学和法学理论基础的,公民参与立法是参与民主的内在要求。作为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民主实现形式,参与民主理论和实践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它更强调民主政治的人民性、参与性建设。
出处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
2011年第6期43-45,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for the Departments Directly under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the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