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大量男性农民离开乡村和土地到城市去打工,从农业中分离出去。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妇女被留在农村,成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导致农村出现了日趋明显的“农业女性化”现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方面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但也对构成农业生产主体的农村妇女的生产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农地流转背景下农村妇女权益的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引人注意的问题。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1期78-80,共3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青蓝工程"
江苏省教育厅项目"财产法规则在身份法中的衔接与适用"(项目编号:09SJB82000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