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俱乐部型的组织,能为其社员提供个人无法享用的排他性公共物品,与此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又深深嵌入当地的社会资本中。合作社既是一个开展交易活动的组织,也是一个互惠性互助性的利益共同体,尽管作为乡土社会内生的社会资本,道德规范和村庄舆论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然而正式规范的有效实施要求合作社必须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特别是中国社会关系取向在长期演变中形成了一种"熟人信任",这种以亲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特殊信任"是中国农民走向合作的行动逻辑,它促使个体农民在面临市场挑战时能够发起合作行为并建立和发展合作经济组织。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9-14,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