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所形成的截然不同的政治命运,引发了对制宪权的合法性基础的探讨。美国革命较之法国革命取得了更大政治成功的一个因素在于二者诉诸于制宪权合法性基础的立足点不同:法国革命将制宪权的合法性基础诉诸于人民意志的绝对权威,使整个国家不断地屈从于变幻的人民意志统治之下;美国革命则将制宪权的合法性基础诉诸于正义原则制衡下的人民意志,使国家走向稳定的自由宪政道路。二者在制宪权合法性上的目标不同导致二国革命的最终命运与政治意义上的差别。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74-77,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阿伦特政治哲学研究>(2010SH34)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