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分配体系,各种社会物品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如何使社会成员的利益和负担的分配更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建立,构成了分配正义问题。为了解决分配正义问题,罗尔斯提出了两个原则:最大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别原则。从作为正义论起点的原初状态的假设,到最大最小值的选择规则,再到两个正义原则的最终得出,罗尔斯对其正义原则进行了系统论证。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一方面为社会福利作为社会基本善存在的必要性提供了政治和道德支持,另一方面为社会福利从差等正义向契约伦理的正义观转变提供了理念基础,同时也为社会福利制度订立过程中程序正义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理论阐释。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53-58,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