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业主撤销权是我国撤销权制度的重要内容。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在第十二条第五款作出了相同的规定。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行业的迅猛发展.因业主撤销权引发的纠纷不断涌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专门增加了业主撤销权纠纷案由。目前,业主撤销权纠纷正日益成为我国司法领域中数量增长较快的案件类型。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31-3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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