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结果,是政府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制度安排。政府责任的实现,既是指积极意义的责任履行,也是指消极意义的责任承担。政府责任的实现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制度制约,这是一种外在约束,是政府责任实现的根本条件。二是责任伦理,这是一种内在约束,是政府责任实现的必要条件。政府的责任伦理既强调对政府行为的目的和结果负责,也强调对政府行使职能的手段和过程负责。责任伦理不仅表现为政府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而且体现在他们的责任行为上。政府的责任伦理的基础是政府的代理信用,它强调的是一种预防性的责任或前瞻性的责任。政府的责任伦理的维持既是"自律"的结果,也需要"他律"来推动。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1年第2期17-22,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