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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表演应该遵循的美学原则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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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声乐表演艺术是对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是赋予原作生命与艺术灵魂的艺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遵循一些美学原则。在这些美学原则中有三点最为重要,最具共通性。其为:一、音乐因素与语言因素相统一;二、发声技术与艺术表现相统一;三、内质继承与品质提升相统一。本文试图对这三点美学原则进行一个理论剖析,对声乐教学和演唱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作者 孙治国
出处 《大舞台》 2011年第4期64-65,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范晓峰著..声乐美学导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370.
  • 2赵震民著..声乐理论与教学[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171.
  • 3修海林,李吉提著..中国音乐的历史与审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348.

同被引文献8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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