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基础教学的目的是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其根本途径之一是重视法律思维的培养。法律思维是依据法律进行的规范性思维,具有自身的特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具有一定可行性。教师应从课堂内外、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出处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6期150-152,共3页
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2007年度教学研究项目"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针对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