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义务教育权之所以能够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并受到宪法特殊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教育自身的目的与宗旨所决定的。一个国家的整体人权状况要想有较大改善,就必须充分重视教育权的实现。对公民受义务教育权的这种认识深深地影响着南非新政府的决策。南非在公民受义务教育权上采取了充分标准,主要是基于对民主、南非所面对的社会问题,以及美国经验三个方面的考虑。为了公民充分受义务教育权的实现,南非除了在立法层面加强相应的法律制定外,还积极采取了一系列即时性措施,这对非洲其他国家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出处
《西亚非洲》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32-36,共5页
West Asia and Africa
基金
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重大委托项目"外国法律文化对中国的影响"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