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复杂产品系统订制中的本质特征是质量的形成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而降低其不确定性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基于合约化质量概念的和谐管理机制。于是,针对质量责任主体,建立了有限激励机制——有限激励价格模式下的里程碑付款机制;针对合同履行环境的法理约束机制,建立了法理约束机制——第三方权力优化下的制衡机制。
出处
《科技进步与对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1-6,共6页
Science & Technology Progress and Policy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0539130
70571061
7012100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07041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