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级公共权力监督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和谐与稳定。传统线性叠加的村权监督模式因其监督动力的外驱性、监督主体的歧异性及监督体系的弥散性,致使监督效能低下。破解困境的关键是积极培育多元监督力量,在确保独立性的基础上寻求彼此间的深度合作,实现基层政权与村监事会之间的"凸性组合",并建构村监事会与普通村民之间的契约代理关系,从而缔结多元耦合的村权监督之网。而经济的外放性与集体经济的强弱、地方政治环境及村庄社会结构会最终影响村权监督模式的嬗变。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216-221,共6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行政权力监督体系的完善和发展研究”(项目号:09BZZ0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