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镇公务员伦理精神的培育是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内在要求。乡镇公务员的伦理精神可以概括为行政忠诚、公益人格、责任意识、公平理念和服务精神等五个方面。目前,我国乡镇公务员存在忠诚奉献精神缺失、行政人格偏离、责任意识淡薄、公平正义理念不足和为民服务意识低下等问题。重塑乡镇公务员的伦理精神,必须严格录用机制,加强职业伦理培训,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公务员自身修养。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51-154,177,共4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地方服务型政府建构路径与对策研究>(09&ZD063)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北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政策执行能力研究>(2010SJD810004)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谐社会视阈下乡镇政府决策伦理与制度设计>(08SJB630003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