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杨一民案因最高人民法院将之作为典型案例公布而在审判实践中具有了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在运用法律逻辑分析工具对判决的法律适用推理过程进行分析时,发现该案在裁判思维上存在诸如丐辞论证、偷换概念等有违逻辑学原理的思维瑕疵。该案将复议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视作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审查的审理模式不仅有违同一律,且在现有理论框架下亦难以找到合理的制度依托。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影响其作为公告案例的权威性和可接受性,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立法的窘境和制度的缺陷。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64-70,共7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行政执法的人本分析"(08&ZD001)子课题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