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问政既有其明显的优点,也有其容易被忽视的缺陷。我国应该制定《网络问政促进法》,该法应以党和政府对网络问政的利用为基本诉求,以赋予政府义务为主要形式,以对网络问政扶植、鼓励、指导、规范、保护为主要方法,把网络参与建设成为一个公众积极参与的网络表达秩序;一个充分、理性而非受感性控制的、不受不当操控、公平表达自己意见的网络表达秩序;一个方便了解大家的观点、分类科学、组织有序、焦点突出的、守法文明的网络表达秩序。以此作为党和国家的执政参考,实现党的决策和人民的意见的高度统一。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84-87,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