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语言研究意识形态,是一个崭新且很重要的维度。意识形态,应从语言中寻找。意义领域是意识形态的考察地。意义的形成是多种社会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意义能够引发人们的社会行为,并可物化为具体的社会制度。意义服务于特定的权力—利益关系,这是意识形态的基本运作机理。而从语言维度来诠释意识形态,可以视为是对马克思等人意识形态理论的补充。
出处
《思想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73-76,共4页
Thinki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化软实力的历史探究与现实建构"阶段性成果(08CZX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