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项目(SBIC)自1986年开始向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担保债券和参与式证券两种融资担保方式,这种方式解决了小企业投资公司融资期限及规模与股权投资方式的不匹配问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小,引资力度有限,借鉴美国SBIC计划的融资担保方式可以有效扩大引资倍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解决引导基金资金规模过小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不发达且政策限制银行贷款用于股权投资,因此地方政策性引导基金采取融资担保模式时应积极创新,向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来达到引资目的。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04-108,共5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