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回顾署名权的产生和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对署名权的定义、称谓、内容、性质以及能够转让等基本问题做出分析,认为署名权是一种"表明作者身份权"、"作者资格权",而不宜称为"确认作者身份权"、"姓名表示权",同时通过批判"署名权是人身权"的观点得出署名权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权利,因而在不违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应当允许其转让。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79-84,共6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