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刑法修正案(七)》对走私罪修改引发的冲突及其解决 被引量:1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刑法修正案(七)》第1条对刑法第151条第3款作了修改,将原先的"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修改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这一修改,导致了刑法第151条第3款与刑法第153条、第152条、第347条及第151条第1款和第2款的冲突。解决冲突的基本方法是将走私罪设立成单一罪名,将各种对象规定为加重因素,并将超过基本构成要素的情形设立成加重犯。
作者 楼伯坤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40-48,共9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1

二级参考文献44

共引文献58

同被引文献48

引证文献11

二级引证文献2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