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除学籍关涉学生受教育权这一基本权利,但当下开除学籍由部门规章和校规所设定。高校究竟有无开除学籍的设定权?作为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核心理念的法律保留原则,是法治国家普遍遵守的法治原则。借鉴德、美等国及我国台湾的做法,大陆高校开除学籍的有关规制也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高校不应享有开除学籍的设定权。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27-30,共4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湖南省2006年普通高校教改委托项目"法治视野下的高校管理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