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竞争监管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维护竞争秩序的重要机制,对正处于转型中的中国来说更是如此。竞争监管是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所不可或缺的制度选择,实践中市场监管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时常发生管辖权冲突,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中显得尤为明显,其结果不仅妨碍法律实施和法治权威,更有损经济治理效率和竞争保护,因而有必要依法寻求竞争监管冲突的消解路径。因此,在梳理我国监管实践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当今主要司法辖区中广泛采用的两种竞争监管边界协调方式,分别从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二分法角度出发,探究我国市场监管和行业主管之间权力划分的基本原则,依此提出我国反垄断监管建立市场监管机构独家管辖模式,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以市场监管机构为主、行业主管部门为辅的具体解决方案。
出处
《经济法研究》
2023年第1期279-295,共17页
Economic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