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新《通则》”),于2007年1月1日在金融企业除外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执行(其他企业参照执行)。新《通则》与新发布的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同时实行,形成了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与核算的完整框架。新《通则》有诸多创新,规范了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信息管理及财务监督等财务管理要素,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09年第7期22-23,共2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