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4条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特别提出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已成为我国当前一项重要、紧迫的任务。社会保障立法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依据和起点,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障属于国家管理的一项社会事务,属于政府的职能,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使社会保障法制化,应是国家需要采取的紧迫之策,也是长远之策。而目前我国现有社会保障法远未体现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存在诸多问题,正处于学理和实践的摸索阶段。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09年第17期40-42,共3页
China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