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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公司法的制定过程和基本特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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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在通过这部法律之后,乔石委员长指出,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法律。这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对确定公司这一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一、公司法起草过程概述这次通过的公司法的草案,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起草的。委员长会议所以作出此决定,是由于1992年8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有限责任公司法草案。
作者 卞耀武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4年第5期23-2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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