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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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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国于1994年4月15日在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上签字,成为该协议的成员国。1997年,《政府采购协议》对韩国生效,韩国从此对外开放其政府采购市场。为此,韩国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对其国内现行有关采购立法进行了大量的修正,并通过了新的法律,以期符合《政府采购协议》的基本要求。韩国政府采购方面最重要的立法之一是《政府作为采购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法令》,也称《政府采购法》。该法是在韩国成为《政府采购协议》成员国不久后的1995年1月5日颁布实施的,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是政府采购领域的基本法或"母法"。该法出台后,韩国的政府采购市场不断扩大。其根据是,韩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后,政府采购市场实现自由化,越来越多的外国厂商进入韩国政府采购市场。
作者 肖渭明
出处 《中国招标》 1998年第25期14-15,共2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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