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罗马王政时期到共和早期,原始宗教一直主导着罗马人的生活和法律,在此基础上萌发了我族主义思想,产生了严酷的家父权和以履行宗教仪式为成立要件的婚姻、收养制度。但从共和晚期以来,随着希腊哲学思想的传播和宗教信仰的开放,原始宗教丧失了其主导地位,祭司法随之没落,罗马私法中宗教影响的印迹逐渐消褪,家父权被弱化,婚姻和收养程式更具世俗性。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9年第2期33-42,共10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