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正是同等的利害相交换的行为:"等利害交换"是衡量一切行为是否公正的公正总原则。公正的根本问题是权利与义务的交换或分配:权利与义务相等是公正的根本原则。每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应与其贡献成正比而与其负有的义务相等,则是社会公正的根本原则。社会公正的根本原则可归结为"平等":一方面,每个人因其最基本的贡献完全平等——每个人一生下来便都同样是缔结、创建社会的一个股东——而应该完全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完全平等地享有人权,可以名之为完全平等原则;另一方面,每个人因其具体贡献的不平等而应享有相应不平等的非基本权利,也就是说,人们所享有的非基本权利的不平等与自己所做出的具体贡献的不平等比例应该完全平等,可以名之为比例平等原则。
出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09年第2期80-90,共11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ianjin Committee of the CPC
基金
“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