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呈现出增长稳定,占总收入的比例较小;低于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但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平均水平;来源多样化且皆呈不断增加的趋势;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显著等特点。为了增加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村居民拥有财产的数量;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健全农村投资体系;增强农民的投资理念,增加农村居民的资金财产性收入;改革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增加农村居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培育和规范农村房产租赁和买卖市场,增加农村居民的房屋财产性收入。
出处
《全国商情》
2008年第12期88-89,102,共3页
基金
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QDSKL080210)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