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为实践中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但也存在对入户抢劫,携带凶器抢夺以及驾驶车辆强行夺取等的解释有违刑事立法的初衷及刑法原理的问题。对于上述问题,应当在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主客观相统一等原则的基础上,尽可能根据立法原意做出相关司法解释。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13-16,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