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一般自首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对于"如实供述"的理解,司法操作中有一定的争议.笔者认为,主犯和从犯、协从犯的供述内容不同;如实供述的判断标准应当是以客观说为核心的折衷说;进入二审程序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认定自首;"双规"、"双指"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区别对待.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8年第6期37-40,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