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界已有的定义都把隐私权局限于个人范围,甚至局限于法律范围内。隐私权可以定义为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的人格权,是个人或家庭在生活中客观存在的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要求,对个人隐私的合理支配权。当他人侵入本人的私人空间、私人事务或私人信息,如果一个正常的人认为这种侵入是一种侮辱,权利人有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权利。和谐是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理想,是法的核心价值。隐私权保护对社会和谐有重要影响。和谐对隐私权的立法、司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84-88,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