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关人权与主权关系的讨论,从人权一进入国际法领域就开始了。理论上讲,人权与主权并非相互对立、相互排斥,而是内容与形式、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主权的归宿在人权。而现实中,当一个国家的政府不愿意或不能够保护本国人民的人权,甚至大规模地严重侵犯人权,国际社会或者个别国家对此加以谴责、制裁甚至加以军事打击时,就会产生人权保护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冲突。当前人类文明和道德发展水平以及国际关系的现实决定了既不允许存在无视人权的主权,也不允许存在超越国家主权之上的人权。保护人权与尊重主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国家行为和国际秩序合法性的基础。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82-90,共9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