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中止犯减免处罚根据理解不同,对中止犯成立要件的看法也会有所不同。减免处罚根据的分歧,与分析路径、比较对象、违法与责任的评价对象、着眼于中止行为还是偏重于自动性等问题密切相关。仅以客观危害轻(违法减少)、主观恶性小(责任减少),无法全面解释我国刑法对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对中止犯减免处罚主要是诱导行为人及时消灭既遂危险,从而救助、保护法益这一刑事政策的产物。依据刑事政策说,对中止犯的要件将会产生新的理解。
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26-143,共18页
Chinese Journal of Law